夜 晚去o左間位於荔枝 角既恩福堂, 參加一個研討會 ─「正視性傾向歧視條例帶來逆向歧視」。令我諗返無幾耐之前o係溫哥華面對既同一個issue. 估唔到咁快就o係香港face返同一個issue. 以前主要都係從教會(宗教)角度去睇去聽, 今晚就比較全面, 唔單只由宗教信仰角度, 仲加埋法律同倫理。聽左成晚, 我自己特別認同寬容非縱容既concept. 相信呢個concept唔單只可以用o係呢個case上面, 面對好多唔同既人同埋事, 如果無底線, 咩都欣然接受既話, 實在唔敢想像呢個會係一個點樣既社會. 可能好似小朋友永遠都唔明白, 爸爸媽媽點解咁多「不准」一樣啦!
我唔「縱」唔等於我唔愛~
"相信定有法律, 係因為人既軟弱! 人總有錯架~ 所以更加要審慎咁面對..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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